尊敬的家长:
近年来,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积极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,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为教育事业健康、快速、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现将学前资助政策内容告知如下:
学前教育资助政策

学前教育助学申请发放流程
幼儿家长每年3月、9月两周内向幼儿园提出申请,幼儿园按学年申请,按学期发放。具体如下:
家长如实填写《成都市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》,注明“ 申请资助 ”,交班主任审核。
班主任根据家长申请情况,通过家访、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核查。家长务必真实反应家庭情况,根据政策要求提供相关材料。班主任在班级内公布申请学生名单。
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(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)组织评议,确定初评名单。无异议后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。
审定资助名单在幼儿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资助资金由幼儿园直接发放到幼儿的银行卡中(一般每年的5月和11月底,具体时间由班主任通知)。
成都市温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联系方式:028-82770568